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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物业管理师培训

   物业管理师是指按照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通过对房屋建筑及与之相配套的设备、设施和场地进行专业化维修养护管理以及维护相关区域环境卫生和公共秩序,为业主、使用人提供服务的人员。

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属于设定的准入性考试。通过统一考试,成绩合格者,由人事部颁发统一印制,人事部、建设部共同用印的《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师资格证书》,经注册后,可以物业管理师的名义担任物业管理项目负责人,可负责物业管理项目的管理工作,也可从事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

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实行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考试。

(二)执业资格证介绍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人事部和建设部于 2005 年 11 月 16 日 制定并颁布了《物业管理师制度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物业管理师资格认定考试办法》。上述三个文件实施后,物业管理师资格正式纳入了专业技术人员系列。根据《暂行规定》第三条的规定,“物业管理师,是指经统一考试,取得《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师资格证书》 ( 以下简称《资格证书》 ) ,并依法注册取得《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师注册证》 ( 以下简称《注册证》 ) ,从事物业管理工作的专业管理人员。”物业管理师的英文译为 :CertifiedPropertyManage( 简称 CPM) ,准确全名应为“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师”。

(三)职业背景

近年来,物业管理作为新兴服务行业在中国迅速发展,新建物业管理公司不断崛起。2007年6月19日颁发,2007年修订的《物业管理条例》第33条规定“从事物业管理的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取得证书”。第61条规定“物业管理企业聘用未取得物业管理证书的人员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5万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2003年6月9日河北省《关于全省国有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的实施意见》中规定:“企业职工住房管理机构应与生产经营主体分离,组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物业管理公司,独立经营,自负盈亏”。因此,从业人员都必须接受相应培训,通过职业鉴定取得证书后,方可就业上岗。

(四)武汉博创职业培训学校,物业企业管理经理面授班优惠活动

 团报优惠:2-4人每人 培训费再9.5折;5-9人每人培训费再9折;10人及以上每人培训费再按8.5折。

多报优 惠:1人同时报多个专业的,培训费再9折优惠。

老学员 优惠:已报某专业的老学员,再报其他专业的培训费再按9折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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