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专业合格,经德、智、体全面考核,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专业特点,采取以下录取方式:
1.艺术设计、表演专业、表演专业(声乐表演)、表演专业(现代音乐表演)、舞蹈专业:在文化成绩达到我院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英语单科成绩做参考),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对文化成绩优异者,可优先录取。
2.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播音主持专业、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摄影专业:在专业成绩及英语单科成绩均达到我院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对文化成绩优异者,可优先录取。(摄影专业英语单科成绩做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