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司法局关于开展2011年司法考试法律申请工作的通知
根据司法部、省司法厅关于2011年司法考试成绩公布和法律
授予工作的相关要求,现将武汉市开展该项工作的相关内容通知如下:
武汉考区考生成绩达到360分以上(不含法律专科)的考生,须由本人持有
关申请材料到报名点办理法律申请手续,经初审后上报省司法厅、司法
部复审合格授予法律证书,证书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普通高等学校2012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参加司法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
的,取得毕业证书后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授予法律、颁发《法
律证书》申请。具体时间和办法请关注2012年7月底网站公告。
集中办理申请时间为: 12月19日至12月23日。
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申请地点:武汉市司法局一楼法律服务大厅(汉口发展大道413号)需要领
取成绩单的考生(未通过者、2012应届毕业生等)在上述时间内到报名点凭准
考证副证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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