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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
第一节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学习笔记
本节重点把握:
1.总体3个层次;
2.每一层次分别由谁制定;
3.每个层次包含什么;
4.反过来,《×××》属于哪个层次。
一、会计法律制度的概念
1.会计法律制度,是指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的各种会计规范性文件的总称,包括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会计规章。它是调整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
2.会计关系,是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过程中以及在管理会计工作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
二、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
1、我国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统一会计制度(规章、规范性文件)、地方会计性法规
会计法律 人大及人大常委 会计法 调整经济关系中各种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
会计行政法规 国务院 两条例,一准则 调整经济关系中某些方面会计关系法律规范
统一的 会计制度 规章 财政部,首长签令 五办法 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 会计人员、会计工作管理制度
规范性文件 财政部 七制试,两规范、两办法、两准测
地方会计性法规 地方性人大及人大常委 不低触会计法律、行政法规
[提示]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由1项基本准则、38项具体准则和相关应用指南构成。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包括总则、会计信息质量要求、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会计计量、财务会计报告、附则共十一章内容。基本准则是最大的原则,是准则中的准则,也是在起草具体准则时必须遵循的准则,它统驭着所有具体
第二节会计工作管理体制学习笔记
会计工作管理体制是指划分会计工作管理权限的制度。
三方面:会计工作的行政管理、会计工作的自律管理、单位会计工作管理
一、会计工作的行政管理
总原则: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会计法》第七条)
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的会计工作——统一领导;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分级管理。
(一)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标准规范的制定和组织实施(《会计法》第八条)
1.实行统一的会计制度。统一的会计制度由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并公布。
2.国务院有关部门可以依照本法和统一的会计制度制定对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有特殊要求的行业实施统一的会计制度的具体办法或者补充规定,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审核批准。
3.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可以依照本法和统一的会计制度制定军队实施统一的会计制度的具体办法,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备案。  
统一的会计核算制度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和应用指南)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
统一的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管理制度 总会计师条例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
统一的会计工作管理制度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会计人员工作规则
(二)会计市场管理
1.会计市场准入管理
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由我国县级以上财政部门进行管理。
2.会计市场的运行管理
从事社会审计的人员必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
考试成绩合格并从事审计工作两年以上的人员,才可以申请成为注册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执行业务,必须加入会计师事务所。
3.会计市场的退出管理
(1)对于不具备设置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条件的单位应当委托代理记账机构办理会计业务。
(2)除会计师事务所以外,代理记账机构应当经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财政部门批准,并取得由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代理记账许可证书。
(3)代理记账机构和人员应持续符合相关资格条件,并主动接受监督检查;不符合相应条件时,原审批机关可以撤回行政许可。
(4)发生违反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行为的,财政部门有权对其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可吊销其执业资格,强制其退出会计市场。
(三)会计专业人才评价
我国的会计专业人才评价方式,包括初级、中级、高级会计人才评价机制和会计行业领军人才的培养、评价等。
(四)会计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的主体:财政部门
监督检查的内容:①会计信息质量的检查
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的检查
③会计行业自律组织的监督和指导

【例1-2】P7
考察《会计法》的适用范围。根据规定,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必须依照本法办理会计事务。

第三节会计核算学习笔记
一、总体要求
会计核算十三原则包括 客观性、相关性、一贯性、可比性、及时性、明析性、重要性、谨慎性、配比(时间、因果)、实质重于形式、历史成本、权责发生制、划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 2、会计资料(凭证、账簿、企业财会报告)真实性和完整性是会计资料最基本的质量要求,是会计工作的生命线。
(一)会计核算依据
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为依据。
《会计法》规定,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任何单位不得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任何单位不得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者资料进行会计核算。
(1)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为依据。其具体要求是,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取得合法、可靠的凭证,并据此登记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形成符合质量标准的会计资料。
(2)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资料进行会计核算,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
(二)对会计资料的基本要求
会计资料,主要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资料,它是会计核算的重要成果,是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经营者进行经营管理、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依据。
基本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其他会计资料,不得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
1.生成和提供虚假会计资料是一种严重违法行为。
(1)伪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其他会计资料,是指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为前提编造不真实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其他会计资料,即以假充真。
(2)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其他会计资料,是指用涂改、挖补等手段来改变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等真实内容,歪曲事实真相的行为,即篡改事实。
(3)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是指通过编造虚假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其他会计资料或篡改财务会计报告上的真实数据,使财务会计报告不真实、不完整地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借以误导、欺骗会计资料使用者的行为,即以假乱真。
2.伪造、变造会计资料和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主体:任何单位和个人。
(1)为自己进行的行为(为单位内部的非法目的而实施);
(2)为他人进行的行为。
【例1-5】提示关键字:涂改手段
(三)会计电算化的基本要求
为保证计算机生成的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和安全,《会计法》对会计电算化做了两个方面的规定:
一是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的单位,其使用的会计软件必须符合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二是用电子计算机生成的会计资料必须符合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

第四节会计监督学习笔记
目前我国已形成了三位一体的会计监督体系,包括单位内部监督、以注册会计师为主体的社会监督和以财政部门为主体的监督。
一、单位内部会计监督
(一)概念
1.单位内部会计监督,是指一个单位为了保护其资产的安全、完整,保证其经营活动符合法律、法规和内部规章要求,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效率,防止舞弊,控制风险等目的,而在单位内部采取的一系列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制度和方法。
2.单位内部会计监督本质是一种内部控制制度。
3.《会计法》对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作出的规定,主要包括:
(1)会计事项相关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
(2)重大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和执行程序应当明确;
(3)进行财产清查;
(4)对会计资料进行内部审计。
(二)主体和对象
内部会计监督的主体是各单位的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内部会计监督的对象是单位的经济活动。
单位负责人负责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组织实施,对本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建立及有效实施承担最终责任。
(三)基本要求
《会计法》第二十七条 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内部牵制制度】

2.重大对外投资、资产处置、资金调度和其他重要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和执行的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程序应当明确;
3.财产清查的范围、期限和组织程序应当明确;【财产清查制度中对财产清查的范围、期限和组织程序做出明确规定】
4.对会计资料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的办法和程序应当明确。
(四)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在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中的职责
1.对违反本法和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事项,有权拒绝办理或者按照职权予以纠正。

2.发现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及有关资料不相符的,按照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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